01科技部副部长陈家昌会见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阿尔济耶夫
2025年2月20日,科技部副部长陈家昌在北京会见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阿尔济耶夫一行。
陈家昌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指引下,科技合作进展顺利,持续推动科技人文交流、联合研发、联合科研平台建设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中方愿与乌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两国科技合作纵深发展,将两国元首的共识转化为科技创新的实际行动和成果,为构建中乌命运共同体贡献科技力量。陈家昌邀请乌方积极参与将于6月在成都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
阿尔济耶夫表示,乌方高度重视对华科技合作,赞同中方提出的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支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愿同中方在联合项目研发、青年科研人员交流、科技创新园区合作等方面深化合作与交流。
02科技部阴和俊部长带队走访民盟中央并召开座谈会
近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带队走访民盟中央并进行座谈,介绍科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王光谦主持座谈会。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龙腾,党组成员、秘书长潘晓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张道宏等参加会议。
丁仲礼对科技部长期以来对民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文化、教育以及相关科技领域作为民盟的主界别,是民盟参政履职的主阵地。中共二十大首次提出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与民盟的主界别高度吻合。民盟先后围绕“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等开展了一系列重点考察调研,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建言成果。面对新征程新使命,希望与科技部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围绕科技创新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
阴和俊对民盟中央多年来对科技创新和科技部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提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全国科技大会吹响了挺进科技强国的集结号、冲锋号。当前,我国科技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民盟长期以来通过参政议政、提案建议等方式,为国家科技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决策支撑。希望民盟中央继续发挥科技人才荟萃优势,多提宝贵意见建议,科技部也将继续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同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汇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建设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一致商定,将聚焦共同关心问题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
03科技部阴和俊部长带队走访九三学社中央并召开座谈会
近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带队走访九三学社中央并进行座谈,介绍科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刘政奎主持座谈会。科技部党组成员、秘书长潘晓东等参加会议。
武维华对科技部长期以来对九三学社履职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九三学社作为以科技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参政党,长期关心科技事业发展,围绕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言献策。近年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开展考察调研,形成了一批建言成果。希望与科技部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以党派所长服务国家中心大局所需,为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阴和俊对九三学社中央一直以来对科技创新和科技部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到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全国科技大会吹响了挺进科技强国的集结号、冲锋号。当前,我国科技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九三学社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科技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部将继续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具体行动,共同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支持企业创新的科技政策、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一致商定,将聚焦共同关心问题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
0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贯穿2025年全年,并于6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系统力量,结合各地实际和产业特色,按照《服务行动清单》(见附件),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服务行动。
(一)政策惠企。广泛宣贯各地区各部门惠企政策,强化政策深度解读、智能推送和精准辅导,确保各类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基于企业画像精准推送涉企政策信息。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运行分析、调查研究和政策预研,推动出台更多普惠性针对性政策举措,及时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二)环境活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成就宣传报道,讲好中小企业故事。发挥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综合督查作用,以评促优、以督促优。积极打造消费场景,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中小企业拓展市场、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强化跨部门跨领域数据信息共享,优化融资促进服务,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三)创新强企。坚持专精特新发展理念,统一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开展管理诊断、质量诊断、节能诊断、中试验证、检验检测和专精特新赋能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发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持续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四)人才兴企。坚持以人才为第一资源,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多渠道产才、校企对接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保障。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优化培训资源供给,持续提高中小企业人才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法律护企。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和反馈机制,形成“问题受理-办理-反馈-跟踪回访”工作闭环。开展法律宣讲、法治体检和协商调解等专项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05工信部围绕加快发展机器人产业,召开第十三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
2025年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主持召开第十三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围绕加快发展机器人产业、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
会上,来自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机器人产业的20家企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介绍行业发展动态及企业运营情况,分析面临的困难问题,围绕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产业生态布局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部相关司局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予以回应。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机器人产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对机器人产业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产业科技创新加速突破,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政策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企业要立足行业苦练内功,沉下心来搞自主创新,通过持续投入和攻坚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要深耕市场创新场景应用,在细分领域深度挖掘,积极探索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方案,开辟发展新赛道,加速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和持续迭代。要协同共进强化链式发展,领军企业主动带动上下游协作,中小企业集中资源打造核心产品,强化配套能力,形成更加紧密的产学研用合作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加强服务保障,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广大企业家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06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深化新型储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有机结合,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强大动能。
《行动方案》提出了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显著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
0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的通知
为夯实算力网络发展底座,加快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算力网络“点、链、网、面”体系化发展,现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算力网络的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绿色、安全等六大重点方向,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
计算方面,攻关智能算力管理、算力加速等技术,提高计算性能与效率;存储方面,研发多介质存储设备管理、跨域存储资源池协同等技术,实现海量数据可靠与灵活存储;网络方面,突破算内网络与算间网络等技术,促进算力资源高速互联;应用方面,加强算力与行业深度融合,实现多场景便捷用算;绿色方面,研发新型制冷、碳排放感知优化等技术,推动算力设施节能降碳;安全方面,推动智能监测、运维机器人等技术发展,保障算力中心可靠运行。
二、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根据《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见附件)选择揭榜任务,并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作为推荐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遴选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gs.hcp.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作为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账号密码请通过联系人获取)。推荐单位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有方向累计推荐项目总量不超过20个。鼓励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项目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附件: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1日
08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2)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3)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对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83号)执行。
三、对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及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项下的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继续按照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文执行;2025年3月1日以后举办的,按本通知执行。
四、附件1和附件2中所列销售业绩要求仅用于确定免税企业名单。附件2中列明执行年限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税执行期限截至该年度12月31日(含)。附件2和附件3中所列税则号列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设备名称及技术规格要求为准。
五、如遇目录列明商品范围理解不清等特殊事项,企业及有关单位可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共同解释。
六、自2025年3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予以废止。
09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长雨一行赴浙江调研初创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一行赴浙江调研初创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听取企业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期间,申长雨主持召开初创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他指出,近年来,初创型科技企业蓬勃发展,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持续压减专利商标审查周期,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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