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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国策周报】分享行业大事【2025年第二十七期】

2025-07-30 14:44:30

0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第102号公告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8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334项(通用项目257项,专用项目7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11项(通用项目767项,专用项目144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形式审查,共有8项不合格项目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通用项目)。提名者撤回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

现按规定对受理的285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5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76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jl)公示。对受理的7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14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实名提出的,须写明姓名、联系电话等;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三处(请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862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7日

02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科技联合工作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2025年7月23日,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科技联合工作组第四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戴钢与巴基斯坦科技部常秘赛义德·博楼池共同主持。

戴钢表示,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对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科技部依托科技联合工作组机制,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积极支持两国有关部门和机构围绕科技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技术转移等方面不断深化务实合作,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赛义德·博楼池表示,中巴科技创新合作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巴方愿与中方不断丰富合作内涵,拓展合作范围,推动中巴科技合作迈上新台阶,为促进两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会上,中巴双方就第三次工作组会议以来的科技创新合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合作达成多项共识。

03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在京正式启动

2025年是中国同欧盟建交50周年。7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京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为促进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7月25日,中国科技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在京举办了“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启动仪式。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中国政府欧洲事务特别代表卢沙野、中国科学院院长侯建国,瑞士驻华大使白瑞谊、英国驻华公使墨泰等欧洲驻华机构代表出席开幕式,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等部门代表,中欧科技界代表及青年科学家共150余人参加。

阴和俊指出,值此中国同欧盟建交50周年之际,科技部将会同中欧相关机构共同实施“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为中欧科技合作共建“信任之桥”“合作之桥”和“友谊之桥”,增进战略互信,释放合作动能,稳固合作根基。期待中欧青年科学家勇担使命,为推动中欧乃至全球科技进步作出表率,共创可持续发展未来。

卢沙野、侯建国分别致辞,对推动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和加强中欧科技合作提出希望。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科学理事会副主席朱永官,中国政府友谊奖得主、法国材料与结构力学教授艾德-穆尼代表科技界发言,积极支持实施该计划并建议中欧科技界加强交流与跨学科协作。来自中国、西班牙、德国的4位中欧青年科学家代表结合个人研究及成长经历分享了跨国科研合作实践,表示愿积极参与该计划,通过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卫生健康等全球性挑战。

启动仪式后,中欧青年科学家共同举办了“中欧青年科学家论坛”,聚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与管理等领域分享个人合作感受,交流合作经验,提出合作建议。

04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5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家一般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3.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一般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

3.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其他条件

1.创新企业家项目不设置年龄限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重点支持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对中西部、东北地区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

2.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已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申报人所在企业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2022年1月1日以前成立),所属主营业务领域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也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要求。

4.申报人要严格落实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组织入选人才参加国内外专题研修培训。支持入选人才按规定通过挂职、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进行培养锻炼。

(二)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将入选人才指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示范项目的认定或评价体系。

(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工程师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奖励。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入选人才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对入选人才在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05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高知识产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681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综合业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附件:1.《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2日

06中国政府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

中国政府26日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初步考虑总部设在上海。这是中方坚持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中方响应全球南方呼声、助力弥合数字和智能鸿沟、促进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发展的实际行动。中方期待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作为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深化创新合作,释放智能红利。中方愿同各国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广阔机遇,将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打造成供需对接平台,破除妨碍世界各国间生产要素流动的壁垒,促进中国同各国以及各国之间的人工智能务实合作,让人工智能的无限潜力充分释放,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二是推动普惠发展,弥合智能鸿沟。中方将以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为平台,持续推进落实“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联大决议和《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培育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确保发展中国家在智能化浪潮中平等受益,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三是加强协同共治,确保智能向善。中方将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加强各国之间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在充分尊重各国政策和实践差异性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确保人工智能始终沿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

中方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旨在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合作。中方初步考虑该组织总部设在上海,希望利用中国特别是上海人工智能先发优势,凝聚国际共识,促进务实合作,让人工智能真正造福全人类。

中方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同有意愿加入的国家共同探讨相关安排。包括尊重主权原则,坚持平等相待,支持各国结合自身国情开展人工智能合作。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发挥人工智能治理主渠道作用,为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的努力提供有益补充。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通过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合作。